铁路货运应承担的责任
货损、货差有何赔偿
铁路对货物运输过程发生货物数量上的差错或质量上的损坏,将严格按照有关章程对事故责任调查、处理,如属铁路责任,将由铁路按货物是否投保运输险;申报保价运输和末申报以上二项作业等三种不同情况,分别给予赔偿。
铁路应承担的赔偿责任
铁路应对承担的货物、包裹、行李自接受承运时起到交付时止发生的灭失、 缺少、变质、污染或者损坏,承担赔偿责任:
(1)、托运人或者旅客根据自愿申请办理保价运输的,按照实际赔偿, 但最高不超过保价额。
(2)、未按保价运输承运的,按照实际损失赔偿,但最高不超过国务院 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赔偿限制;如果损失是由于铁路运输企业的故意或者 重大过失造成的,不适用赔偿限额的规定,按照实际损失赔偿。
对保价货物的赔偿
保价货物的赔偿工作应遵守主动,迅速正确,合理平等的原则,属承运人责任造成的货物损失,要主动向托运人或收货人赔偿。办理赔偿的最长期限,自车站接受赔偿书的次日起到填发“保价货物赔偿通知书”时止,款额在3000元以下的,为10天,款额超过3000元未满50000元的为20天,5万元以上的为30天。
本文为转载文章,版权归相应的作者或机构所有。
更多关于 铁路 货运 的新闻:
- 铁路发展促经济提速 2007-09-03 00:00:00.0
- 福厦铁路白莲寺隧道贯通 2007-07-30 00:00:00.0
- 受大风影响 南疆铁路暂时停运 2007-08-13 00:00:00.0
- 中国铁路为北京奥运会提供良好运输条件 2007-08-16 00:00:00.0
- 落马洲铁路支线及深圳福田口岸开通 2007-08-16 00:00:00.0
| 最新车源 | 最新货源 | 最新专线 |
热门专题
热点新闻
